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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学校初高中新生入学奖励办法
新闻来源:    点击数:1454    更新时间:2009-6-19 17:17:53    收藏此页

一、“小升初”
1、凡在小学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或语、数、外其中一门学科或科技竞赛三等奖以上的,减免2800元/学期(三年合计16800元);
2、凡在小学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或语、数、外其中一门学科或科技竞赛三等奖以上的,减免2000元/学期(三年合计12000元);
3、凡在小学获得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或语、数、外其中一门学科或科技竞赛一等奖以上的,减免1500元/学期(三年合计9000元);
4、凡在小学五、六年级被评为校“三好学生”或语、数、外其中一门学科或科技竞赛二、三等奖的,减免1000元/学期(三年合计6000元);

二、“初升高”
1、中考成绩达到本市省重点高中录取线上50分的学生,三年学费全免(其中确实家境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另可减免住宿费、代办费、伙食费等,需经核实批准);
2、中考成绩达到本市省重点高中录取线上30分的学生,减免3000元/学期(三年合计18000元);
3、中考成绩达到本市省重点高中录取线上10分的学生,减免2000元/学期(三年合计12000元);
4、中考成绩达到本市省重点高中录取线的学生,减免1500元/学期(三年合计9000元);
5、中考成绩在本市省重点高中录取线下20分以内的学生,减免1000元/学期(三年合计6000元)。

说明:
1、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均必须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
2、享受奖学金者提交原小学阶段的素质报告或中考成绩单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奖励证件;
3、入学奖学金为一次性奖励,平均在三学年的应缴费中扣除;
4、在进入我校初/高中阶段学习期间,成绩明显下降或有违反校纪校规的情况,则取消奖学金;
5、入学后,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实行综合奖学金(具体办法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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